科技查新
为科研项目的开题立项、成果鉴定、成果报奖、新产品、专利申请等提供客观依据
服务介绍
我中心于1993年被确认为中国科学院武汉科技查新咨询检索中心,具有多年的服务经验,拥有多名具有丰富查新检索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学科背景的查新检索专业人员和咨询专家。中心国内外各类科技信息资源丰富、拥有良好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信息获取方便快捷。中心接受中国科学院系统内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咨询委托。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 [2000]544 号)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查新报告)。
科技查新主要针对以下方面开展科技查新咨询,并提交查新报告:
.科研课题立项查新
.科研成果鉴定查新
.新产品立项查新
.新产品鉴定查新
.科技成果、发明奖励查新
.专利申请查新、项目引进查新
委托流程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 | 完成时间 | |
|---|---|---|
| 国内查新 | 800元 | 6个工作日 |
| 国内查新(软课题) | 1000元 | 8个工作日 |
| 国内外查新 | 1600元 | 12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1.查新点一般为1-2个点,超过2个查新点则时间和费用需要延长和增加,且合同一经受理后,查新点原则上不再更改、增减或调整顺序。国内外范围查新每增加一个点增加一个工作日,国内范围查新每增加两个点增加一个工作日。如果查新点确实需要更改、增减或调整顺序的,每增加或更改一个查新点,国内范围查新加收200元,国内外范围查新加收400元;变更查新点顺序或删除查新点,视工作量收取费用。上述更改、增减或调整顺序将适当延长查新时间(若查新点新颖性出现问题,我方查新人员会主动联系客户更改和删减,在不改变原有的主要检索内容时则不增加任何费用)。
2.若需加急,国内范围查新每提前一个工作日加收100元;国内外范围查新每提前一个工作日加收200元。临时或超短时间、节假日加急则加急费用2-3倍收取。
3.软课题方面,软课题的判断以我方认定为主(不是以社科类别为判定依据),且仅限于国内范围查新,基本费用为1000元,查新周期为8个工作日。每增加或更改一个查新点,加收300元。其他同国内范围查新。
4.院内用户(第一委托人与发票相同)采取国内外范围查新每项减免200元的优惠政策。国内范围查新无减免。
5.以技术指标作为查新点的,一个指标等同于一个查新点。
6.单检索国外范围查新,除基本费用比国内外范围查新减少200元外,其他同国内外范围查新。
7.同时委托,但先后出具国内、国内外范围查新报告的,加收200元。
8.用户同时提交多份查新项目委托时,需适当延长查新完成时间。
9.本查新中心根据具体情况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查新委托。
10.查新项目一经受理,查新点不可再修改,且查新费用随即产生,需及时交纳全部查新费用。若委托方中途提出取消查新,原则上不予退款。
11.每项查新提交用户1份查新报告原件,每增加 1 份报告收费 50 元。报告扫描费20元。。
12.原文获取费用同武汉文献中心原文传递收费标准。因用户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无法正常使用,专票恕不重开;普票重开则每张将收取票面金额10%、最少50元的手续费,且发票往来快递费由客户承担。
13.对已提交的查新报告,查新点完全相同且时间在一年内的可进行补查,补查费为查新费的50%(查新点相关费用半价,加急及其他费用照常收取);超过一年的按新的查新计算费用(在之前相同查新点基础上委托时,请同时提供前次的查新报告或报告编号,方便我们尽快受理)。
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收款人):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
账号:4200 1237 0530 5000 1480
开户行:建行武汉科学院支行
行号:105521000772(适用于网银等电汇方式)/854938(适用于武汉市内柜台前转账)
用 途:检索费
附言:报告号,开票类型
对公付款时,请根据要求做好用途和附言的备注,否则会影响您的后续开票进度!
报告展示:
用户须知
(1)您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查新检索服务平台”(chaxin.whlib.ac.cn) 提交的委托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能够满足完成查新事务的需要。若您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有虚假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法律责任。
(2)您应当保证查新机构和查新员的独立性,不得向查新机构和查新员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涉查新活动。若客观检索结果不满足新颖性条件,查新员有权拒绝出具新颖性结论,且查新结论的新颖性与查新费用无关。
(3)您填写委托单时,如果对委托单内容有疑问,或有其他特殊需求,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避免查新结果不准确造成查新失误。
(4)您提交的查新委托单,如果查新点的技术方案不够明确,科技技术要点及补充技术资料不全面,不能反映查新项目全貌,您的委托将可能被拒绝受理。
(5)请不要将两或两个以上不同主题的课题作为一个项目申请。
(6)每个查新项目的查新点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2个。
(7)查新服务为有偿服务,您在提交委托单前,请了解我们的收费标准及工作周期。其中查新工作周期指正式确定查新委托书内容之日起,至出具查新报告止,不含前期沟通、报告取送及邮寄时间。
(8)您提交科技查新委托后,有义务配合查新人员工作,介绍所委托项目的技术内容,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针对查新项目提出疑问,您有义务给予及时解答和沟通。
(9)提交委托单后,4小时内且未被受理可自行取消委托;如超时仍需取消委托,请及时拨打服务热线(027-87197719)联系工作人员;如委托已受理且开始工作,则委托单无法取消,您需承担相应已完成工作所涉及的费用。
(10)我们收到委托请求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确认受理情况(服务高峰会有延迟,请谅解)。委托受理后,将自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到您的注册邮箱,或通过“武汉查新”微信服务号发送受理通知。
(11)查新委托受理后,您不得再对查新项目的查新点进行随意更改;如需更改,请及时联系查新员,查新员将根据修改内容重新确认完成时间和查新费用等。
(12)查新员将通过“科技查新检索服务平台”发送《收费通知》和《查新报告》,请您及时登录平台支付费用、查收报告。
(13)您收到《收费通知》后,请及时办理付款。当前有两种支付方式: 一是在线个人支付(微信、支付宝、公务卡等方式),二是线下公对公转账。若未及时或拒绝支付费用,将影响您的信用以及下次委托。
(14)《查新报告》一经出具,委托方不得要求查新人员随意更改结论。
(15)对已完成的查新报告,查新点完全相同且时间在半年内的可进行补查,半年以上的报告不予补查,只能重新委托查新。
(16)如果委托方对查新结论或过程持有异议,请在一周内将意见和材料提交给查新机构并由查新机构组织相关专家重新复核,复核结果与委托方意见一致,复核费用由查新机构承担,否则由委托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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